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民生问题的重要论述
23.03.2016 21:33
本文来源: 社会科学院
“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针’”
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明确指出“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民生是‘指南针’。”
民生工作关系国家、民族的兴衰存亡。放眼世界,那些只重视经济增长而忽视民生改善的国家,最终都会陷入经济社会乱局。把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南针”,就抓住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掌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方向,获得了实现发展目标的制胜法宝。习近平同志反复要求广大党员干部随时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求各级党委与政府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像落实发展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一定要注重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一任接着一任做”。在党中央重视和关怀下,我国民生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十二五”时期,我国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覆盖面持续扩大,新增就业持续增加,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加快提高。
把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指南针”,表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与改善民生是高度统一和契合的,共享发展的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国计与民生将是相互隔离的两张皮;不持续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是空洞的口号。
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是习近平同志民生思想的重要内容,深刻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
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体现在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努力实现人民幸福上。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人民幸福居于显著地位。习近平同志指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人民幸福是具体的,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为了实现人民幸福,习近平同志强调,“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这些重要论述表明,人民幸福包含精神文化、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劳动创造等丰富内涵;向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前进,是人民幸福的基石。
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体现在全面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上。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把人民的期盼变为现实,是习近平同志心中最大的牵挂。以养老为例,习近平同志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要“完善制度、改进工作,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都能健康长寿、安享幸福晚年”。
在习近平同志民生思想中,民生与发展是统一的,不能割裂开来。一方面,发展是为了改善民生。没有发展,改善民生便无从谈起。要坚持经济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从实际出发,集中力量搞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织密扎牢托底的民生“保障网”,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另一方面,改善民生也能促进发展。解决好民生问题,发展才有更足的动力和后劲。要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基础上,积极引导和满足人民群众对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文体服务、休闲服务等方面的社会需求,支持相关服务行业加快发展,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对接、相得益彰;着力保障民生建设资金投入,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
坚持共建共享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好的社会,既要充满活力,又要和谐有序。社会建设要以共建共享为基本原则”。共建共享原则,深刻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在当前阶段改善民生、向着共同富裕目标稳步前进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共建与共享相辅相成。一方面,没有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建设,就没有可供共享的成果。“幸福不是毛毛雨,幸福不是免费午餐,幸福不会从天而降。人世间的一切成就、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因此,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让人们共同担负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全体人民共同参与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归根结底要由全体人民共享。“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实现这三个“共同享有”,需要建立健全包括社会保障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共享制度,更广泛地实现社会公平、更普遍地改善民生。
坚持共建共享原则,需要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思路。具体来说,就是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重点是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做好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这至少包括如下内容:一是切实保障与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二是继续稳定和扩大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三是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全体人民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四是在继续加大公共投入的同时,充分调动市场资源与社会资源,加快发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的各项社会事业;五是引导人民群众树立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的理念,使改善民生既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方向,也是人民群众自身奋斗的目标。
打赢扶贫攻坚战,让13亿多人携手迈进全面小康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在调研中,习近平同志关注最多的是困难群众,走访最多的是贫困地区,强调最多的是要雪中送炭、补民生“短板”。他牵挂农民,反复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他关心少数民族,提出“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打赢扶贫攻坚战,是习近平同志民生思想在战略层面的重要体现,深刻反映了全面小康的本质要求。
习近平同志关于扶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加快形成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二是做到精准扶贫。指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各地都要在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三是强化社会合力。强调“坚持精准扶贫,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扶危济困”。在坚持政府主导、把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的同时,构建“政府、社会、市场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单位、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主体的社会扶贫体系”。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调党的扶贫政策要靠基层组织落到田间地头,要“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做到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这些科学理念和思路,必将指引我们打赢扶贫攻坚战,让13亿多人携手迈进全面小康社会。(郑功成,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本文来源: 社会科学院
23.03.201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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