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

12.12.2014  22:24

本网12月12日讯(记者李丹)今天上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和吉林省司法厅在联合召开了全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对吉林省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

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是我省检察和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保障人民参与司法和监督司法的又一重要举措。省委政法委对改革试点工作非常重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振吉听取了汇报并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改革试点为契机,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渠道,推进司法民主,接受人民监督,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强调在人民监督员选任过程中要严把入口关,在名额确定、组织报名、审查公示、名单公布等环节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确保经过公开透明选任的人民监督员能够得到社会认可,能够发挥监督作用。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机制,不断开创具有吉林特色的选任管理模式。提出要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协调配合机制、检查评估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培训指导机制、工作保障机制等六项机制,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选任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奖励制度、惩戒退出制度、监督职责、监督程序和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反馈制度、信息平台管理制度、工作保障制度等十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