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吉林省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纪实
让法的旗帜在白山松水飘扬
——吉林省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纪实
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治。
建设“法治中国”需要每一个地区将法的精神贯彻到底。
2013年9月9日,吉林省委召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并以省委文件下发了《中共吉林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吉林建设的意见》。
“我们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把吉林省的法治建设工作谋划好、组织好、推动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环境。”吉林省委书记巴音朝鲁强调。
白山松水间,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参与的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日臻完善,“法治吉林”的图景日渐清晰呈现。
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重要法规草案在媒体上公布、公民旁听、聘请立法咨询员、召开立法听证会……近年来,吉林省在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参与立法与监督活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他们在研究起草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时,向省人大代表及全社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召开专家、学者论证会,召开企事业单位、城市社区、乡镇村屯等方面的专题调研会,广泛征求、听取各方面意见,通过深入走群众路线反复沟通、论证。
截至今年7月底,吉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制定的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已达182件。人大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有法可依;政府则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法必依。
早在2001年,省政府就制定出台了《吉林省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建立了依法行政的考评制度。2014年7月11日,省政府又正式发布实施了《吉林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为各级政府、各部门评估、考核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状况和水平提供了重要标准。
吉林省切实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实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团(组),在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建设和改革创新等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长春市现有政府法律顾问团(组)106家,成员391人。近三年来,全市各级政府法律顾问团列席参加政府各种会议919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67件,代理应诉、复议案件103件,为政府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2.5亿元。
“小广告少了,露天烧烤没了,违章建筑不见了,生活的环境越来越好了。”长春市宽城区长山社区的李大娘边说边笑。去年以来,长春市运用法治思维,集中开展了规范户外广告牌匾、清理露天占道烧烤、清理违章占道等专项整治行动,建设清新美丽长春。出台了《长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解决了治理“野广告”缺少法律手段的桎梏。
管人先正己,《吉林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出台,防止行政处罚随意性。同时,为解决以罚代管、以罚养政等问题,2012年,吉林省在梨树县郭家店等5个建制镇规划区内,首批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其后,又选定松原市、柳河县,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随着广大群众法治意识的增强,吉林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开始激增,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每年受理都在2000件左右。案件再多也要认真解决,2012年,全省实现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案件条件的申请事项立案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和经复议后的应诉案件胜诉率“3个100%”。
违法必究、公开透明,力求司法公正、执法如山
日前有家企业反映,长春市南关区法院强行从其银行账户重复划拨存款9万元。在公司提出异议后,南关区法院迟迟未能返还这笔款项。在上级部门的监察下,经过核查,南关区法院立即将重复扣划的款项返还,并责成执行局进行整顿,对当事办案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要求,正化为吉林省各级政法部门的不懈追求。
“努力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常松说,全省各级法院把提升审判质量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核心内容来抓,健全审判管理机制和执行权运行机制,从各环节、各项程序进行规范。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说,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建立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刑事诉讼监督、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新机制,重点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违法审判、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体罚虐待被监管对象的监督,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
各级政法机关围绕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机制,积极推行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所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进廉洁公正。吉林作为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的试点,设立了法院开放日,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目前全省法院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已达3.7万件。
“都说刀削不了自己的把,我们不信这个邪。在查处自己人上我们就是要动真碰硬。” 长春市政法纪工委书记岂振玲的话坚定有力。长春市政法系统深入开展问效问廉问责“三问”监察行动,严格审查和处置政法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纪违法问题。整合办案资源,组建反腐败案件查办协调领导小组,从政法部门反贪、反渎、公诉、立案、刑警、经侦等单位选拔了50名政法专业人员,组成查办案件人才库,形成办案合力。今年上半年,长春全市政法系统追责问责205人,其中组织处理103人,党政纪处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改革是推进公正司法的不竭动力。吉林是中央确定的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省份,目前,经过省委政法委会同法检两院和有关部门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形成了《吉林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已于8月19日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央政法委审批。
普法用法、法为准绳,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稳定
不久前,长春市南湖街道光机社区居民汤帆帆家的下水管道出现漏水现象,但由于此管道恰好位于自家和楼上住户的衔接处,管道维修费用到底该由谁出,两家人各执一词。情急之下,汤帆帆拿出了此前政法部门发放的便民服务卡,拨通了法官张勇的电话。张勇很快赶来,查看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两家人详细解释了管道维修的责任划分,并判定管道维修费用应由楼上住户承担。通过法官的说法释法,两家人最终达成共识,争执顺利解决。
今年以来,长春市委政法委开展“万名政法干警下基层”活动,帮助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截至今年7月,已有13271名政法干警与420个社区完成对接,设立法律咨询服务站123个,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50323人(次),成功调处矛盾纠纷7267件。
百姓不懂法,矛盾易激化;普法很重要,不能“大呼隆”。为此,公主岭市区分不同普法对象开展了“律师上菜、局长上菜、常设宴席”的“菜单式”普法,建立了群众普法“点菜”QQ群。榆树市利用农民工离返乡时机,开设农民工技能知识培训、务工维权知识讲座、“以案释法”剖析会、夜校法制辅导班。吉林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司法厅副厅长李晓英说,“六五”普法以来,全省共开展“菜单式”普法7000多场次,50余万群众受益。
2010年底,舒兰市农村一间小卖店挂起了“百姓说事点”的牌子。几年来,吉林省司法厅在全省建立了17253个“百姓说事点”。截至目前,已经收集各类民生信息30余万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万余件,避免“民转刑”案件1327起,防止群体性上访912起。
近年来,吉林省坚持重心下移,健全调解网络、完善运行机制、规范工作制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5万个,人民调解员7.5万名;建立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室)1863个;全省有98%的村(居委会、社区)实现了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目标。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先要维护人民合法权益。1999年5月,吉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州)、县(市、区)三级法律援助机构,并在所有乡镇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
“要不是律师帮忙,我们咋能这么快就要回拖欠的工钱!”来自长春市绿园区的农民工老张高兴地说。2011年,长春市某大型房地产开发集团与施工公司之间因工程款纠纷,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800万元达一年之久。老张他们多次讨要无果后,2013年集体到市政府上访。长春市司法局驻信访部门律师接待室的王锐律师了解情况后,及时给他们提供法律帮助,并迅速配合信访部门与企业、施工方协商,指出企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开发集团先行支付了农民工工资。
老工业基地吉林市曾是信访大市,在“依法治访”新理念的指导下,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截至目前,吉林市历年形成的市级以上疑难信访案件2778件,已有效化解2706件,息访率达到97.4%。
“群众上访有理的,依法解决赔偿到位;群众上访无理的,依法解释教育到位;上访群众有特殊困难的,依法帮扶救助到位;以违法犯罪方式上访的,依法打击处理到位。”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黎海滨说。记者 岳富荣 刘文波
《人民日报》( 2014年10月20日 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