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安报】吉林“三项整治”严查“微腐败”

06.10.2017  11:27

  8月23日,吉林省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通报全省公安机关开展“三项整治”专项行动以来采取的工作举措和依法查处的20起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据悉,6月21日起,吉林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三项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集中对“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敲诈勒索、以案谋私”“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三类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三项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省公安厅党委部署要求,全警动员,整体联动,围绕本地、本部门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整治“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问题方面,各地各警种部门按照省公安厅要求限时对未立案的有效警情作出一案一档一说明;在整治“敲诈勒索、以案谋私”问题方面,吉林省公安厅对17个重点环节开展排查,实行问题倒查,推行责任捆绑;在整治“民警经商或变相参与经商”问题方面,吉林省公安机关组织全警逐人填写调查登记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责任领导审核签字负责。

  行动中,吉林省公安厅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果,运用“大数据”碰撞比对,集中排查发现有案不立、民警经商等问题,并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三项整治”突出问题线索。对排查出的问题和群众举报的线索,公安纪检部门组织力量逐一调查核实。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受理涉及“三项整治”问题线索195件247人,初核175件235人,立案68起97人,处理61起10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