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之花开遍神州 人权事业再奏华章
作者:山东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 李道军
中国政府认真对待人权事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政府工作的逻辑基点,不断扩展人权保障领域,开创人权保障措施,强化人权保障力度,不仅继续加大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也越来越重视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尊重与保障。近年来,中国政府在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的接连发布之后,又于上月底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今后一个阶段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目标,把我国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各种努力引向纵深,使人权事业在神州沃土上茁壮成长。
第一,把真切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地发展,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和基本衡量指标,纳入党和政府执政兴国的战略布局之中。 这些年来,中国政府在积极应对全球经济危机的同时,通过着力加强居民基本住房、日常水电、食品安全和出行便利等环节的投入与改善,并不断完善财产保障制度,推进城乡社会慈善救助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升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保障水平,健全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覆盖城乡等一系列举措,使人民群众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得到拓展,质量得到提升,条件得到优化。这既是生存权与发展权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保障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本来意味。
第二,以大无畏的勇气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切实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近年来,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不仅明确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必须有宪法法律依据,而且不断地突出强调,行政机关有权即有责,职责必须为,否则就是渎职,将严厉追责。同时,要求行政机关不仅职责必须为,还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否则就属于滥用权力,同样严格予以规制,违者必究。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与此同时,围绕着司法过程的人权保障,司法改革紧锣密鼓,稳步推进。
第三,将人权事业融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之中。 在通往法治之路上,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地将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及党的建设密切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创新性地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警务、狱务、审判、检务公开,建立起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及司法听证制、特约检察员机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和方式越来越宽广而实在。这些不仅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有力之举,也是对“人民主权”这一宪法原则的贯彻落实。
第四,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的人权对话、交流与合作,以对话谋共识,以交流谋互助,以合作求共赢。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强调,人权是一项神圣而庄严的事业,同时也是需要国际社会协商共谋、协作推进的伟大事业。在行动上,坚持不懈地与有关国家开展人权对话,加强与金砖国家、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集团人权磋商与合作,并向有需要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人权技术援助。与此同时,积极参与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等区域、次区域人权交流活动,通过主办2016年亚欧非正式人权研讨会,办好北京人权论坛等方式。并在平等、真诚和相互尊重基础上,沟通对话,发现分歧、克服冲突,求同存异,以求达成不同民族和国家与地区,在推动国际人权事业上的共识与共进,实现全球治理中对人权的充分尊重、照应与保障。
第五,近年来,围绕对各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落实,中国政府加大人权教育与培训力度,搭建人权研究平台,以提高全社会人权意识。 人权教育是一项涉及思想与心灵的系统工程,对国家人权事业影响深远。中国政府对这项工程的重视,集中体现在近年来的人权理念进课堂、进机关、进团体、进岗位等的行动和实践上。目前,这些努力已经开始结出丰硕的果实,在理论和实践中促进了中国人权事业在各个层次的全面提高与升华。
尽管当前我们面临诸多挑战,但可以预见,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颁布之后的日子里,只要牢牢地把确立民为邦本、民生关天、人权至要的观念,紧紧地握住法治政府、保障人权这个有力抓手,通过一系列人权保障举措的切实推进,一个国泰民安、民主自由的小康社会一定会全面实现。人权保障的美妙音符必将奏出陶冶人性、滋养爱心并助推国家与社会通往繁荣富强的壮丽华章。
(责任编辑:唐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