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6月27日开始申报

15.06.2016  20:52

  中国吉林网讯    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我省启动2016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即可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从2016年6月27日开始受理申报材料,7月1日结束。提前、逾期均不受理。

  重点资助四大类项目

  2016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重点资助一批由高层次人才主持的引领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广阔发展前景、能够产生巨大潜在效益的急需资金扶持的创新创业项目。具体包括:1、在我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的具有一定学术、技术突破的研发项目;2、引领区域经济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实现发展方式转变或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关键性支撑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3、利用新技术、新能源实施的具有良好生态效益的低污染、低能耗的技术革新项目;4、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潜在效益的处于起步阶段急需资金扶持的创新创业项目。

  申请资助项目条件

  申请资助项目条件:1.吉林省支柱产业、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重大技术攻关、重点科技研发和产业技术升级改造,已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成果的项目。2.利用独有的发明成果或创新技术,开发出全国、全省名牌产品或本行业龙头产品,具有广阔开发前景的创新项目。3.引进的发明成果或高端技术能够推动全省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或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产生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突出特色和发展潜力的创新创业项目。4.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人员所主持或研发的,通过相应形式进行了科研成果转化或技术应用推广并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5.已获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的人才项目原则上不予重复资助。研究周期长,规模大、具有广阔开发前景,在获得资助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已经开展进一步研发工作的重大项目,可在获得资助3年后再次申请资助。 

  人才项目分3个类别予以资助

  集中资助人才项目分重点、一般、启动3个类别予以资助。其中重点类人才项目资助不超过8个,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一般类人才项目资助4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30万元;启动类人才项目资助1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

  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人才项目的申报以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人社局和中省直各部门(单位)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无主管部门的非公经济组织根据注册地点,按照属地化申报的原则通过当地政府人社部门申报。各类人才可通过所在单位或本人所主持项目的依托单位进行申报。(记者/刘晓宇 松花江网编辑/陈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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