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2014年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调查录入情况的通报
吉建村〔2015〕1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
根据《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建立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的通知》(吉建村〔2014〕19号)和《关于规范使用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补助经费的通知》(建村房函〔2015〕55号)要求,现将2014年我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调查录入情况通报如下:
截止到2015年6月,全省9340个行政村,已录入系统的行政村有8109个,录入率为86.8%。其中辽源市本级、通榆县、东辽县、汪清县信息录入率不足50%。
同时,为了加强我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调动专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现按照“以奖代补”的方式,对信息录入率达到100%的农安县、榆树市、德惠市、蛟河市、桦甸市、永吉县、通化县、白山市本级、临江市、江源区、靖宇县、东丰县、四平市本级、图们市等14个市(县、区)予以补助。补助
金额为每市(县、区)8000元。该项经费专门用于乡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调查必要的人员培训以及现场调查和信息录入人员劳务、差旅等费用,不得挪作他用。各市(县、区)要将该补助经费发放到责任人,并将发放情况及清单及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
2015年,我厅将继续加强对全省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上报录入工作的指导和补助。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落实人头,专人专责,确保信息系统录入完整、准确、真实、全面,实现全省行政村信息录入全覆盖。
附件1: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补助经费管理单位信息
附件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补助经费接收回执单
联系人:孙 启 陈清华
电 话:0431-82752368 82752488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