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国家安全法 7月1日起施行

02.07.2015  11:46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1日表决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9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法律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国家安全法共七章,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此外,为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新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这部立足全局、统领国家安全各领域工作的综合性法律,将为制定其他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建立,并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坚实的法律制度保障。
  
  1993年2月通过的国家安全法是一部主要规范反间谍工作的专门性法律。2014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间谍法,相应废止了原有的国家安全法。(记者张洋、毛磊)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