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长春结束

27.05.2015  10:37

吉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5月26日下午在长春结束。

 

下午举行的第二次全体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守臣主持。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副主任周化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及委员共52人出席会议。副省长谷春立,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邀请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有公民旁听本次全体会议。

 

会议通过了《吉林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决定》、《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决定》;通过了《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我省发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及调整预算的决议》;会议决定任命庄严为吉林省副省长,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