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31.05.2016  08:11

  近日,辉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县政府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工作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到部分乡镇进行了实地查看,听取了相关部门领导和民办学校负责人汇报,召开了座谈会,全面深入了解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工作情况。

  近年来,辉南县政府及职能部门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民办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通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加强全社会各界对民办教育的认识和了解,营造了发展民办教育的良好氛围。坚持发展与规范两手抓,明确了民办教育的管理职责,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依法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严把准入关,依法进行审批,并联合相关部门明查暗访开展检查,规范民办教育日常管理,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

  检查组建议,一是县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合理规划布局,优化民办教育资源,保障民办学校师生的合法地位和权利,努力形成以公办教育为主、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办学机制。二是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建立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体制机制,引导、帮助、督促民办教育向规范化、优质化方向发展。重视校长、教师的培训工作,稳定民办教育教师队伍,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教育教学水平。三是要高度重视幼儿教育工作,在有条件的乡镇创办具有一定办学规模、师资雄厚、特色鲜明的中心幼儿园,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依法取缔非法办园,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民办幼儿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 

  文/黄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