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20.05.2015  13:36

  5月19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5月25日上午在长春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荀凤栖,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王守臣,副主任周化辰、王云岫,秘书长吴玉珩参加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议程为:审议《吉林省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草案)》、《吉林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长春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发行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有关情况及预算调整的议案,人事任免事项。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关于调研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方案,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方案,关于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现代农业生产体系、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进展情况视察和调研方案,关于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视察方案,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方案的汇报。

      文/郭明辉 何琳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