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

23.03.2016  13:33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房俐主持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并就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巴音朝鲁书记重要讲话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陈伟根,副主任车秀兰、王云岫、李龙熙,秘书长吴玉珩出席会议。

  房俐强调,要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认真贯彻落实朝鲁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把精力集中在抓落实上,每一项工作都要见事、见人、见责任,都要落实、落细、落小。要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抓落实,同时在抓落实的过程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要制定管用的法规,通过良法保落实。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通过善治促落实。要善于使用重大事项决定权,通过形成全省人民意志推动落实。要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市(州)、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通过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一步一步抓好落实。要继续坚持“两加强一发挥”的工作思路,通过联系和发挥作用两个环节来推动落实。

  房俐要求,要把牢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把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正确的政治方向、鲜明的政治观点、严格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高度的政治鉴别力、政治敏锐性,作为自身建设的第一课,刻印在心、须臾不偏离。要深化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使“三严三实”要求真正成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真正成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要按照省委的要求,扎扎实实地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真正抓实、抓细、抓出实效。

  会上,房俐传达了张德江、汪洋、杜青林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车秀兰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在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常委会委员、常委会专职委员党支部负责人及机关副厅级以上人员参加会议。(记者  王小野)

(责任编辑:李咏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