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长春6人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被行政处罚

25.02.2015  09:56

   城市晚报讯 今年是长春市禁燃的第一年,为了全力抓好“禁燃”工作,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严密巡控及时发现查处违法人员,通过城周设卡盘查严禁非法爆竹流入,通过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堵源截流,期间,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28起,行政处罚6人,教育训诫22人。春节期间发生一般性火灾20起,同比下降71%。

  除了燃放烟花爆竹外,长春市公安局组织交警部门对市区街路实行全天候管控,以车巡为主,覆盖全市76条重点街路和交通复杂点,每天路面有237名交警执勤,出动警车118台(次)。启动交警执法站33个,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51个,针对大年初二双阳区和各县(市)所辖公路出现车流骤增的春运新情况,及时专项调度,加强动态巡控;针对大年初三、初四的强降雪天气,及时启动交管应对预案,实现了保安全保畅通,春节期间发生一般性交通事故32起,同比下降37%。

  公安消防部门组织开展除夕夜“零点夜查”行动,对餐饮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市场、节日大型集会活动场所开展集中清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292处。启动消防二级战备,每天调派36台消防车、10台消防宣传车,在全市主要街路和重点商圈开展巡查巡防,全市未发生有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