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详解出租车新政意见 乘客关注:事故谁负责

30.11.2015  10:19

  今年10月10日起,交通部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了《交通运输部公布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情况》(以下简称《意见情况》)。一个月时间内社会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中,近七成涉及专车改革。28日,交通部又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作了系统梳理,并形成了《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两个文件征求意见总体情况分析报告》,于当晚18时通过官网向社会全文公布,并表示“要全面客观、原汁原味地反映各方面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司机最关注:

  网约车该不该8年报废?

  网约车的报废年限是专车司机最关心的焦点之一。网约车车辆性质是否应登记为“出租客运”?440条意见支持,379条意见反对。支持者认为,网约车和巡游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两个类别,都是营运车辆,都应当登记为“出租客运”,遵循现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实行8年报废政策。不过,支持者中也有人建议,应结合网约车特点适当延长报废年限,比如可结合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而反对者则提出,相比于巡游车,网约车每日行驶里程较少,强制登记为出租客运,按照8年报废不符合实际,也造成资源浪费。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