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2014年底,交通运输部确定吉林省为“平安交通”安全体系建设试点地区。两年来,省交通运输厅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上下联动,扎实全面推进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做好顶层设计,绘制建设蓝图。省交通运输厅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入手,经过不断的研究探索,确立了以围绕法制化、标准化和信息化为支撑的三条主线,先后选择了辽源、通化、德惠市三个地区和28家企业作为不同领域和不同层级的试点单位,紧密衔接省、市、县三个层面,包含生产经营单位、监督管理部门、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社会公众四个维度,形成了“一批法规、一套标准、一个平台、一张图和一套书”五大成果,建成了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和国际化战略“六大体系”的基本框架,作为试点工作的指南和路线图。
建立责任体系,探索新路径。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以梳理行业安全清单、编制责任规范为抓手,探索出了一条安全监管新路径。首先,全面厘清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权力、责任和边界“三个清单”,切实解决“管什么”和“谁来管”问题。目前,已运用“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清单梳理平台”,完成职责梳理340项、职责明细1436项;完成对应的责任边界243处、交叉82处。明年初,将完成全省全行业全口径的清单梳理工作。其次,编制责任规范,解决“怎么管”问题。研发了“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编制平台”,并完成对应的责任规范871项。明年一季度,将完成全省全行业规范编制工作。第三,强化监督管理执法,解决“落地难”问题。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实现监督检查法制化和标准化。
引入信用管理,构建信用体系。省厅还引入了信用评价机制,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目前,已经制定了《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办法》,实现信用管理法制化;编制《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评价指数通用标准》等,实现信用评价标准化;正在研发的“吉林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评价指数管理平台”明年初将投入使用,进而实现信用管理信息化。(林圣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