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警清明节前后大力整治电动“黑摩的”

22.03.2016  11:06

电动‘黑摩的’”续

 

3月21日,媒体报道了在长春市远达大街与长新东路交会处附近出现很多电动“黑摩的”。3月21日,记者通过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道区大队了解到,对于该区域的“黑摩的”交警部门一直都在清理,可是对方流动性太强所以很难彻底清除。今年清明节前后交警部门会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也希望广大市民为了安全着想别再乘坐。

 

交警:对方流动性太大

 

3月21日,记者再次来到长春市远达大街与长新东路交会处附近,此时街面上的电动三轮车明显少了一些。随后记者联系到了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道区大队的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他们一直在清理该区域的“黑摩的”,可是对方流通性太强,而且还有“放风”的,所以给清理带来了一些困难。

 

我们经常对这里的‘黑摩的’进行清查,可他们在路口派人‘放风’,发现我们的警车或者警员后就开车逃走,我们还不敢使劲追,一旦出现意外还不好办。所以我们一出现他们就走,等我们到别处执勤时他们又回来继续拉活,跟‘打游击’一样。”负责人说。

 

希望市民别乘坐“黑摩的

 

交警的负责人表示,为了能消除这些“黑摩的”所带来的各种安全隐患,他们决定在今年清明节前后,对远达大街与长新东路交会处这个“黑摩的”集中地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治。“其实要是想真正清除这些非法营运的‘黑摩的’,除了多部门联合执法大力整治之外,还需要广大市民的配合。希望大家为了自己的人身安全不要乘坐这些‘黑摩的’,一旦出现意外将没有任何保障,所以希望大家注意。”负责人说。

 

有人花钱在车身上贴广告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黑摩的”车上的各种小广告几乎都是同一类的,上面留下的电话号也都大体相同。一位“黑摩的”司机师傅表示,今年年初有人找到他们说要花钱让他们帮忙做宣传,对方给他们一些钱,让他们把一些小广告贴在车上。“那个人的腿脚有些不太好,差不多我们这些车都贴了他发的广告,广告内容都和建材有关。钱数是一年几十到上百元不等。”司机师傅说。

 

对于车身贴广告的事情,长春交警部门的警员表示这在过去是不允许的,可现在稍微宽松了一些,私家车可以适当在车身贴一些广告。“过去只允许公交车做车身广告,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喷涂、张贴车体广告的前提是不影响安全驾驶。所以,被批准做广告的私家车也要遵守交管规定,汽车的前后风挡、前引擎盖和后备箱盖不允许粘贴广告,而且不能改变车的主体颜色。”警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