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交警深入车辆单位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活动

24.09.2015  12:21

  为了提高交通参与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各行各业中开展“以案说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工作部署,朝阳交警大队深入辖区车辆单位,开展“以案说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015年9月15日下午,朝阳交警大队车宣科薛舒中科长带领内勤民警,参加了长春工程学院后勤服务中心车队,组织的驾驶人交通安全活动。在活动中,车宣科薛舒中科长利用宣传课件从以下方面进行了宣讲。一是从交通法规的立法体系简单讲解了交通法规的相关知识,重点讲解了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即公安部123号令。同时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相关规定,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宣讲一个重点,阐述了饮酒驾车后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特别强调了醉酒驾车带来  “醉驾入刑”的严重后果。二是以图解的方式解释了让车规定,以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全责的15种情节。三是结合支队汇编的我市今年上半年“十大典型案例”内容,以发生在我们自己身边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了违反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进行了“以案说法”交通安全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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