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关交警成功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5年12月30日05时55分,在南关区北十条与永宁路交汇处发生一起骑电动车人被撞身亡的交通事故逃逸案,经过19个小时的连续工作,成功将案件侦破,将肇事嫌疑人成功缉拿归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还被害人以公平。
2015年12月30日7时20分,南关交警大队指挥分中心接到派出所报警,在北十条与永宁路交汇处发生一起骑电动车人倒地身亡事故,宽城刑警先期接警处理,经勘查现场后初步确认系交通事故,请交警到现场处理。接到报警后南关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谭志斌、陶爱方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现场遗留飞鸽牌电动车一辆,电动车车身无任何撞击痕迹,现场无其他痕迹及散落物。一名中年男子倒地身亡。现场勘察民警初步确定是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现场勘察民警立即逐级汇报,并马上展开侦破工作。经勘查,事故现场位于北十条与永宁路交汇处。该路口系不规则的丁字路口,北十条是南北走向,南往永宁路北往团山街;永宁路东西走向,东往亚泰大街方向西往东莱南街方向,附近有长春市干调批发市场,现场路段车流较大,事故现场北50米左右有436号监控摄像头,事故发生在黎明前,路灯昏暗,视线较差。现场一名目击证人称肇事车系一辆灰色货车,车号不详。现场没有发现其他有效线索。经现场周围走访,死者杨有良,驾驶飞鸽牌电动车沿北十条由北向南行驶,行至与永宁路交汇处向右转弯时被一辆大货车碾压,肇事车辆逃逸。群众报警,120救护车赶到现场,经120确认杨有良当场死亡。
此案发生在元旦安保敏感时期,家属又万分悲痛,压力骤然而升。支队领导极其重视,抽调精干警力立即成立由支队事故处、侦逃大队和南关大队组成联合侦破小组,由李一鸣处长任组长,史长武副大队长任副组长,侦逃大队王志谦中队长全程现场指导,南关大队事故科全体参战,立即启动侦缉逃逸案件预案。专案组迅速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一是由事故科长张恩力、民警谭至斌到市局科侦支队调取现场附近监控录像,确定案发时间及嫌疑车辆,缩小范围。二是由民警李国峰、高笑源到现场周围走访,寻找目击证人,深挖案件线索。三是由民警赵易博联系支队法医马上做尸检,进一步确定死亡原因。四是由民警陶爱方、孙健联系宽城刑警和120人员及死者家属确定死者当时倒地位置及死者出行时间和出行路线。五是由史长武副大队在队坐阵,综合信息,接待家属,向交通之声征集线索并控制舆情。
通过6个小时筛查市局卡口高清录像可以确认五辆车为嫌疑车辆。专案组要求五台车要在当日尽早的逐一见到排查。通过对五辆嫌疑车的排查和反复分析判断,确定吉A6F101号大型货车是重点嫌疑车辆。可此时该车已回到农安县。事不易迟,经专案组研究决定,立即由事故科长张恩力带队,侦逃大队王志谦中队长参加和两名办案人赶赴重点嫌疑车辆所在地农安县。为稳妥不跑瞎道,侦逃大队王志谦中队长联系农安县交警大队侦逃队队长配合出动警力,先期将位于农安县交通局停车场正在卸货重点嫌疑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控制。
当晚21时30分,专案组到达农安县交警大队,连夜对吉A6F101号大型货车司机及两名司乘人员,分别突审,加大攻心力度,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讯问,吉A6F101号大货司机刘洪伟承认自己当时驾车经过肇事现场,并在现场压一物体,自认为是后轮压马路牙。突破口找到,至此案件初见曙光。同时在长春市公交公司连夜侦查的第二小组传来信息,紧随其后的公交车有行车记录仪,通过行车记录仪可以看到该辆货车右后轮将被害人碾压后驶离现场。
通过几条线路的侦查信息可以初步断定吉A6F101号大型货车为肇事车辆,刘洪伟为肇事司机。专案组连夜将肇事嫌疑司机刘洪伟带回南关交警大队继续突审,刘洪伟对驾车肇事事实供认不讳。至此“12:30”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经过专案组连续19个小时昼夜兼程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