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交警总队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春运工作顺利开展

27.02.2015  13:49

  春运工作开始以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严格人、车、路管理,严厉打击各种交通违法行为,使春运工作开局良好。但工作中确实存在着薄弱部位和环节,即,乡村道路管理上的“弱点”、动态违法行为治理上的“漏点”、重点车辆管理上的“盲点”、宣传教育上的“虚点”、执法上的“松点”、 工作推进上的“阻点”,勤务保障上的“难点”。这些问题在实际工作中若有所突破定会成为亮点,对整体工作会有大的提升。

  集中治理乡村道路农业机械载人等违法行为,强“弱点”。春运期间,农村各集镇墟市、农产品市场繁荣活跃,农民集中赶集购货,各种交通车辆云集,尤其是一些农业机械载人上路行驶,人们习惯把这些车辆称为“”,在乡村道路上经常看到摇头晃脑的“二爷”(二八拖拉机)、横冲直撞的“四爷”(小四轮)、无证无牌的“飞爷”(摩托车),还有超载超速的“微爷”(微型面包),这些“”到处穿行,险象环生,成为农村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由于农村警力不足,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治理是春运工作的弱点。在春运工作中各级交警部门在严查乡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加强协调,争取乡镇政府的领导,发挥乡镇交安委的协调作用,动员农机部门、村干部和治安员组成一支临时的专门力量,上路维持交通秩序,开展“四不一戴”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农民不坐农用车、拖拉机出行,不坐超员车、不无证开车、不坐超员摩托车、驾驶乘坐摩托车戴头盔,制止纠正这些违法行为,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强化动态违法行为的查处,堵“漏点”。春运以来,动态交通违法行为大量增加,一些驾驶人遮挡号牌超速、不系安全带行驶、随意变更车道、行驶中打手机看短信,这些行为是交通安全重大隐患之一,有一些重特大事故均是由动态违法导致的。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是在动态情况下发生的,交警部门很难发现并及时查处,成为执罚的“漏点”。各级交警部门要把“漏点”作为重点,采取一些地方派“隐形战车”上路的勤务方式进行查处。“隐形战车”在日常巡逻时与普通私家车无异,车头或车尾设置监控抓拍设备和警报器,正常行驶时处于关闭状态,一旦发现情况立即变身,迅速开启全套装备进入执法状态,及时取证后对违法车辆进行喊话,提示涉嫌当事人具体违法行为,在安全地点拦停后,查处动态违法行为或通知当事人到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充分利用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机制,破“盲点”。2014年,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办法》,要求运输企业履行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利用动态监控手段对车辆和驾驶人运行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和管理。交警部门多年来对这项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它的作用在交警部门发挥的不好,是交通管理中的一个“盲点”。动态监控的对象是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交通安全事故防范的重点,在春运中要把“盲点”作为亮点,更新管理观念,改变工作方式,让动态监控设备成为交警部门的“千里眼、顺风耳”,既要在路上治理违法行为,也要在网上发现违法行为,对大客车不执行凌晨停车休息制度,在中途揽客超载的,对卫星定位系统装置存在故障的客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仍从事运输的,要及时通报企业,并通知运行车辆所在地交警部门及时拦截查处。把重点车辆的安全防范向前延伸,确保运行安全。

  做好重点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去“虚点”。春运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地都铺天盖地地开展交通安全的宣传工作,营造出了浓烈的安全氛围。但春运以来重点车辆的违法行为仍然多发,足以证明,“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的理念在驾驶员中还没有入脑入心,生命可贵、安全第一理念还没有树立起来,宣传教育还要去虚务实,把工作做到每个驾驶人心里。要开展“进忠言”活动,驻站民警对每位即将出车的驾驶员必须见面,对驾驶员进行“不开超速车、不拉超载客、不接看手机(关闭手机)、不超时驾驶、不与他人闲谈”的“五不”提示,并将其作为规范的提示警句列入工作考核内容。民警在工作中要佩带执法记录仪,接受督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开展异地执勤执法活动,紧“松点”。春运开始以来,安全检查站全部启动,使一些突出的违法行为得到了查处。但是在一些地方违法行为的查处不坚决,一般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不符合安全规定的驾驶人和车辆照常运营。主要原因是车主和驾驶人与交警都是本地人、“熟人”、“关系人”,严格管理抹不开情面,严厉查处下不得手。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之一是,在车流高峰期,市辖范围内各县交警大队实行异地执法,适当时期由总队牵头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异地执法,各安全检查站均由外地民警在岗执法执勤,做到撕开情面执法,从严从快查处。之二是执勤民警全部佩带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的动态、静态适时记录,防止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以及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或者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等现象发生。各级督察部门要加大对执法记录仪检查力度,对记录仪定期抽查,发现执法违法现象及时查处。

  强化考核督导和责任追究,破“阻点”。春运工作一开始有的单位就重视不够,全省开部署大会,有的县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会议,有的甚至没人到会;有的将专项工作常态化,对春运工作部署不到位、勤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没有形成春运氛围。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要加强绩效考核,要通过网上考核和检查督导考核相结合,对工作成果,一天一统计,一周一评比通报,评比结果要及时通报当地安监部门和党委政府。严格交通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凡发生死亡事故要专题报告,死亡3 人以上事故的要由政府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对发生的死亡事故,交警部门应负漏管、失管和不作为责任的,要严格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积极谋划运筹保障民警权益,克“难点”。目前,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正在狠抓“四风”、严厉查处滥发奖金实物和节日福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为一线民警发放防寒补助和生活补贴,为春运提供有力的保障应作为重要问题来对待。各级交警部门要处理好“福利”和“腐败”的关系,做到“反腐”不“反福”,理直气壮地为民警争取福利待遇,要主动地向纪检监察部门汇报沟通,争得同意和支持,积极筹措和争取资金,改善一线民警伙食和防寒装备,及时发放防寒补助和加班补贴,奖励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民警。各级政工和法制部门,要积极维护民警权益,在民警受到侮辱漫骂、人身受到伤害时,要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对实施者给予行政的、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