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警开展道路集中整治行动 十项轻微违法行为不记分不罚款

29.01.2015  09:15

  本报讯  (记者周源)28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交警部门将从2月1日至3月22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运集中整治行动,为群众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整治重点包括:“两客一危”、校车、农村面包车及相关企业;“两客一危”、校车、农村面包车等五类重点车辆驾驶员;72个隧道、4个险要路段、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施工路段和断头路;重要时间节点、凌晨2时至5时、突发异常天气等;酒驾、涉牌涉证、“三超”等违法行为。

  当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获悉,高速交警实行人性化管理措施,对“十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不记分、不罚款。

  “十项轻微违法行为”包括:驾驶室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行驶途中致使号牌被污水、泥尘遮挡不清,经指出后立即清除的;未按规定粘贴车辆检验合格标识,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未按规定粘贴车辆保险标识,经指出后立即粘贴的;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查询状态正常的;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经查询状态正常的;驾驶人逾期未审验,不超过三个月的;实习期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广告,不影响安全驾驶的。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