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开展夜查酒驾行动 60名驾驶员被处罚

22.03.2015  12:14

  酒后驾车一直是长春交警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20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夜查统一行动。在当天的行动中,共有60名酒后驾车违法驾驶员被查处,其中达到醉酒驾车标准的有4人。

  当日19时30分,记者加入到夜查行动的交警队伍中。在检查过程中记者发现,不少私家车辆是由代驾司机驾驶的。“现在酒后找我们代驾的有很多,大家都能意识到酒驾的危险性了。”代驾驾驶员陈先生说。

  此次夜查持续到22时,在22时之前执勤交警没有查到一起酒驾行为。“为了有效打击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我们此次出动了近700名警力和110多辆警车,部署在全市各个主要路口路段,重点对从餐饮娱乐场所出来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所有的酒驾驾驶员都是在22点之后被发现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处岳恩海处长说。

  据介绍,临近午夜会有一些人以为交警结束了查处行动而酒后驾车。针对这种情况,长春交警专门在22时至次日6时,由每个大队抽调出一批民警,成立小分队负责查处酒驾。现在,这种查处方式已经成为常态,本次查处中,绝大部分违法者也都是被小分队发现的。在查处过程中,交警部门还发现,一些有酒驾嫌疑的人员在看到前方有交警执勤时,就赶紧驾车掉头逃跑,但是交警已经将这些车辆的号牌记下,将进一步调查处理。

  据了解,对饮酒驾车者,交警部门均按处罚上限处以罚款1000元、吊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对于醉驾者,也按处罚上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罚,醉驾者警方还处以刑事拘留,并将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