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交警在城区五个路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150余件

17.05.2016  10:39

长春交警在城区五个路口纠正交通违法行为150余件

5月16日上午,在长春市人民大街和新发路、人民大街和西安大路、人民大街和解放大路、人民大街和自由大路、同志街和自由大路交会处等5个路口,交警支队执勤交警在一个小时内共纠处交通违法行为150余件,其中机动车30余件、非机动车20余件、行人违法行为100余件,当场依法处理15件。

人民大街和新发路交会路口: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

16日10时,在人民大街和新发路交会路口,交警先后纠正5起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是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交警对5名违法人员进行教育时,其中有3人竟然不知道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区别,交警在当场对他们教育的同时,还对他们进行了交通安全知识的普及,并向他们发放了交通安全宣传品。

5人都认识到了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并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人民大街和解放大路交会处路口:

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

在人民大街和解放大路交会处路口,交警在近一个小时时间内,先后纠正了20多件行人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行人闯红灯、斜穿马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等。交警对闯红灯的行人进行教育,并指明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的危害。20多名行人都表示,以后一定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针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可依法对其进行10-50元处罚。

同志街和自由大路交会处路口:

机动车越轧单实线

在同志街和自由大路交会处路口,交警在近一个小时内先后纠正4起机动车违法行为,2起机动车压线行驶(越轧白色单实线违法并线)和不按导向车道指示方向行驶(例如占用直行车道向左转弯行驶)违法行为,2起违法停车。交警对机动车驾驶员进行教育,纠正他们的违法行为,针对压线行驶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驾驶员,交警对其现场处罚200元。

据交警支队民警介绍,全市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开展以来,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意识普遍提高,但是仍然存在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和机动车乱停、乱行现象。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严格管理交通秩序,依法纠处违法行为的同时,从5月16日开始,每天将组织媒体记者在市区内不同路口对违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访曝光。

东亚经贸新闻记者  马兴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