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一夜连查三名“毒驾”司机 依法作出处罚
近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农安县大队各中队不断加大集中整治大货车、客车等重点车辆工作力度。3月24日至26日,滨河中队连续查获四名涉牌涉证驾驶大货车违法人员,其中三名驾驶人吸毒后驾驶大货车。
3月24日20时50分许,滨河中队民警在农德公路3公路处,对一辆车号为辽CH3515(挂车号为辽CN282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人自称名叫张某,不能出示机动车驾驶证。经请示大队领导,民警将该驾驶人张某带至农安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经查询发现该驾驶人张某(男,22岁,住辽宁省海城市)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经对其进行尿液甲基安非他明检测,结果呈阳性。
张某因无证、吸毒后驾驶大货车上路行驶,被依法处以罚款2500元(合并处罚),行政拘留15日。
没过多久,执勤民警在对一辆车号为辽CH2979(挂车号为辽CS528挂)的半挂牵引货车进行检查时,该车拒不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驾车保持一定距离进行尾随,该车驾驶人驾车在路上左右“画龙”,时而紧急刹车,直到开安铁路道口无路可走后,该车才停车接受检查。
驾车男子自称叫白某博,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经请示大队领导,民警将该驾驶人白某博带至农安县公安局办案中心,经网上查询及询问查明,驾驶人白某博(男,22岁,住辽宁省海城市)持有的驾驶证资质为B2,没有资质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需A2资质),属准驾车型不符。同时经对其进行尿液甲基安非他明检测,结果呈阳性。
白某博因吸毒后驾驶大货车上路行驶且准驾车型不符,被依法处以罚款2500元(合并处罚),行政拘留15日,注销驾驶证的处罚。
当日23时42分许,滨河中队在农德公路再次查获一名无证驾驶大货车违法人员。违法驾驶员郭某(男,54岁,住吉林省乾安县)无证驾驶吉C46242号半挂牵引货车上路行驶,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3月26日12时40分许,滨河中队在农德公路3公里处查获一名准驾车型不符、驾驶大型货车的人员。违法驾驶员王某(男,28岁,住黑龙江集贤县)持有C1资质驾驶证驾驶吉J65158号重型货车上路行驶,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记者 王春胜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