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自10月起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改革

24.09.2015  11:06

   城市晚报讯 我省自10月1日起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将为经营者提供极大的方便。但如何让新版本营业执照代替旧版本?什么样的企业可以办理“五证合一”登记呢?之前设立的企业怎样换领营业执照呢?

  据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五证合一”登记制度适用于吉林省内各类企业,包括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将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原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刻制公章准许证明继续有效。2015年前已登记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换领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换领“一照一码”不收取费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自换领之日起停止使用。

  城市晚报记者 高羽/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