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张“五证合一”执照将在10月8日首发
时间:2015年09月25日 来源:新文化报
新文化讯(记者 胡晶) 自10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五证合一”。昨日,新文化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了解到,因国庆放假,长春市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将于10月8日发放。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究竟有哪些优点?长春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实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就是要按照材料简化、程序简便、办理高效的要求,进一步整合行政资源,提升行政效能,减轻企业负担,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收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在规定时限内对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要求进行形式审查。
审核通过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直接向企业发放“一照一码”,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无需再向其他部门重复填报申请表格,不再重复提交登记材料。只需要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一次登记,就等于过去在五个部门办理了登记。
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不再实行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制度、税务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社会保险登记证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企业只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逾期未年报的企业,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分别向属地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咨询、办理纳税申报及发票领购等事宜,15个工作日内,到属地合法的公章刻制企业刻制公章,可根据企业需要选择需要刻制的公章。逾期未刻制的,须到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后方可刻制。30个工作日内,应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单位参保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