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座谈会提出2013年基层工作要坚持“五个突出”

06.11.2014  16:44

     

      2月27日,省司法厅召开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座谈会,全省九市(州)司法局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和基层科(处)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厅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丁淑清对2013年基层重点工作作了总体部署。九个市(州)主管副局长分别就2013年工作进行了汇报交流。  

        会议指出,2012年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坚持理念创新和实践创新,攻坚克难,狠抓工作重点、破解工作难点、打造工作亮点,取得了新成效。全面实施司法行政基层维稳“一一零”工程,以“一网、一点、零激化”为抓手,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取得了突出成绩。一是深入推进“人民调解防护网”工程。二是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工作。三是深入推进民间矛盾纠纷“零激化”行动。四是深入推进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五是开展“五化达标司法所”创建活动。六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会议强调,2013年全省基层工作要坚持“五个突出”。 一要突出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要紧紧依靠基层党委、政府力量,还要善于借助综治等部门以及社会力量和资源,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司法行政基层建强,把基础打牢,进一步营造建设基层、服务基层的深厚氛围,推动基层工作深入发展。要把基层工作各项任务逐项细化、逐级分解,落实到人。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二要突出核心工作,打造亮点推出品牌。 要通过全面实施人民调解组织社会化、调解队伍专业化、矛盾排查常态化、纠纷调解法治化、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把“一网一点零激化”落到实处,把人民调解工作提高新水平。 三要突出规范化建设,推动工作提档升级。 按照省厅创建示范司法所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实战能力和实际工作成效,推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档次,不断提升司法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发挥司法所“五个作用”。 要突出典型带动,引领推动基层工作。 要努力创造更多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培养更多的优秀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能手”。要加大对基层先进典型表彰工作,大力弘扬、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工作、典型经验的宣传工作,不断扩大影响,提高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的社会公信力。 五要突出 能力建设,带好、带活队伍。 一是要配齐配强司法所长。二是要振奋精神。三是抓好工作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