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二元经济转型的实现途径研究——基于韩国的经验及启示
内容摘要:推进城乡二元经济转型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要意义,在二元经济转型的不同阶段选择不同经济发展方式,是实现二元经济转型的关键。韩国曾与我国一样属于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进入“刘易斯转折点”后,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推进技术创新以及缩小收入差距等转变发展方式举措,完成了二元经济转型,进入了发达国家行列。目前,我国已进入二元经济转型的刘易斯转折区间,韩国二元经济转型的经验值得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二元经济转型,产业结构升级,技术创新,收入分配差距
二元经济转型就是使异质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型为同质的现代化一元经济结构,而转变发展方式是促进中国二元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目前我国正处于刘易斯转折区间,如何顺利的渡过二元经济转型这一重要关键时期,对于解决“三农”问题、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当今世界的重要经济体和中国的东亚邻邦,韩国于20世纪60年代初进入二元经济转型发展阶段,实现了30多年的持续高速增长,由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国成功转型为现代化工业化国家,由异质的二元经济成功转型为同质的一元经济,不仅创造了“汉江奇迹”,而且成为“东亚奇迹”的领头军。韩国和中国有着很大的相似性,不仅由于地缘因素和国民的文化价值取向相似,更为重要的是两国在经济发展中所形成的二元结构类型相同,均属于劳动力过剩二元经济国家。因此,韩国经济的崛起轨迹和二元经济转型成功经验值得我国研究和参考,分析韩国在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发现该国适时的转变发展方式在促进经济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吸收借鉴其发展经验,为促进我国二元经济转型提供借鉴和启示。
转变发展方式是推进中国二元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
我国已于2005年进入刘易斯转折区间(张桂文,2012),这表明我国劳动力进入了有限供给阶段,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不仅面临着转折点到来的劳动力成本上升、劳资关系紧张、粮食安全、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等共性问题,也有自己的特殊性。
其一,就业压力十分严重,我国劳动力就业市场上用人需求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在民工荒、技工荒愈演愈烈的同时,高校毕业生则没有合适的就职岗位,就业率不高,2013年和2014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刚刚超过70%;其二,资源环境问题非常突出,我国人均资源占有量极其有限,人均耕地面积、人均水资源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3和1/4,石油、天然气、铝土矿、铁矿等矿产能源的人均拥有量排在世界80位之后(王建,2007),近年来环境污染、生态系统遭到破坏,生活环境质量严重下降等问题愈演愈烈。其三,区域间二元经济转型失衡,东、中西部转型进度差距很大。目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已经基本完成二元经济转型,而西部一些落后地区的转型还处于初级阶段。
因此,我国依靠原有的劳动力和资本积累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将难以为继,终结传统的、旧的增长方式,进行发展方式转变已成必然,不仅要突出经济领域中“数量”的变化,更要强调和追求经济运行中“质量”的提升和“结构”的优化,要顾及经济发展可持续性,顾忌产业结构调整,顾及就业、分配、环境等一系列社会需要等。因此,发展方式转变成为我国促进二元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
韩国通过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二元经济转型的主要经验
(一)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平衡劳动力供求
20世纪70年代初,韩国劳动力成本已经开始上升,同时西方发达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以及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劳动力成本优势更加明显,韩国主导产业从20世纪60年代的劳动密集型逐渐向资本密集型过渡。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韩国经济发展跨越刘易斯转折点之后,实际工资增长率在1977年达到了史上最高点21.5%(宋丙洛,1994),面对着劳动力成本的显著提高,发展中国家资源保护主义的浪潮以及其他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的激烈竞争,韩国将经济发展重点转向技术密集型产业,主要推进以半导体材料为主的机械工业、以小轿车为主的汽车工业和以产业机械为主的机械工业,这三大产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迅速成为主导产业,成为引领经济快速发展的增长点。总之,韩国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抓住机遇,调整产业结构,不忘继续发展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以缓解就业压力,形成了高、中、低纵深有序的产业结构体系,不仅促进了经济发展,更是平衡了劳动力供求,缓解了产业结构升级和就业压力的矛盾。
(二)推进技术创新,助力经济结构转型
技术创新推动了韩国产业结构升级,为经济发展和结构转型提供了不竭的动力源泉。20世纪80年代,韩国正式步入自主研发与创新阶段,政策从原来的技术引进、模仿创新向自主研发转移。其一,战略与计划先行,20世纪80年代中期提出“技术立国”战略,1985年颁布《科技促进法》,20世纪90年代,韩国进入创新驱动阶段,制定《尖端和科学技术发展基本计划》、《为克服经济危机开发技术特别对策》等中长期科技计划,加快自主创新。其二,不断加大科技投入,R&D经费投入强度由1980年的0.56%上升到1983年的1.13%,1993年达到了2.12%,达到发达国家水平(李东华,2009)。1982年起韩国专门设立特定研究开发事业费,以扶植“有望幼稚产业”的技术开发,包括半导体计算机技术、精细化工技术等九大领域。其三,韩国积极主动参与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聘请发达国家的科技研发人员参与顶端技术研究开发,同时也派遣科技人员到发达国家进修学习,提高创新主体的质量。
(三)缩小收入差距,兼顾分配公平
二元经济转型中收入分配存在着倒U型演变趋势,倒U型曲线的拐点和刘易斯转折点应该出现在同一时期(张桂文,2013)。韩国的基尼系数在1975年和1980年达到了最高值0.39,而后逐渐降低(乔俊峰,2011),这与韩国刘易斯转折点前后采取的一系列收入分配均等化举措是分不开的。
首先,1970年政府发动的“新村运动”是韩国缩小城乡差距的第一步。这场“韩国模式”的农村现代化运动通过教育和培训实现农村启蒙,改造农民的居住环境和农村各项公共建设以及增加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和增加农户收入使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改善了农户的收入状况。
其次,健全社会保障制度,20世纪80年代,政府从关注经济发展转而更加关注社会福利。1986年韩国通过了全民医疗保险、最低工资制和国民年金制度等三大社会福利政策,同年通过《国民养老金法》,1988年全面实行《医疗保险法》,1993年又通过了《雇佣保险法》,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保障了韩国社会经济稳定运行,又调节了收入分配机制。
其三,韩国的税收政策在缓解收入差距扩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世纪80年代后,税改的主要目标为增加税收中性和实现社会福利计划。韩国曾先后7次提高免征额,不断减少征收档次,降低税率以减少低收入者的税负,逐渐形成了一个四档、最高边际税率为36%的较为平缓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制度;1989-1992四年间,提高了继承、赠与的税率,增加对持有不动产的征税,改革财产税,既达到了减轻中低劳动者税负,又提高了对高收入者的税率的目的。
韩国二元经济转型对中国的借鉴与启示
(一)实行产业梯度转移,优化工业区域布局
基于我国二元经济转型失衡的情况,借鉴韩国根据劳动力供给状况、国际环境变化以及二元经济转型不同阶段进行主导产业选择的经验,我国可在区域间进行横向的产业转移,优化工业区域布局。其一,由于西部某些落后地区二元经济结构特征仍然很突出,劳动力较为充足,要发挥其劳动力成本较低的资源禀赋优势,主动承接东部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吸纳当地农业剩余劳动力,促进经济转型;其二,由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已基本完成二元经济转型,劳动力比较优势渐近消失,在逐步转移劳动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同时,利用发达地区的人力资本优势和工业化基础发展以技术密集型为主导的产业模式,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其三,除了以上两个地区之外的其他省份,目前也逐渐面临着劳动力短缺,适当发展以资本密集型为主导的产业。
(二)加强技术创新,增强自我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在二元经济转型与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韩国从最初审慎的技术选择实现技术进步,而后成功推动技术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就证明了这一点。我国已进入刘易斯转折区间,需要通过技术创新突破原有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内涵式发展。
一方面,加大科研投入,鼓励技术创新。多年来,我国对国外技术一直采取“拿来主义”,不重视技术创新,严重制约着经济转型。为此,我国可在建立创新型国家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可行的技术创新规划,为企业、科研机构提供指导和宏观把握;加大科技投入,通过财政税收等手段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形成良好创新氛围;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在模仿创新的同时要有危机意识,加强自主创新赢得市场竞争力;积极与国外进行交流合作,加强海外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高技术创新人才的质量。另一方面,注重产学研有机结合。坚持和实施技术创新的市场化导向,提倡大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作为联结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桥梁和纽带,推进科技与市场的结合;鼓励科研院所向大企业转让技术,与企业进行从立项到投产的“一条龙”式的全面合作;要建立健全农业科研及其推广体系,提高对农业科技的财政支持力度,坚持农业技术研究与应用的“零距离”;构建以农民需求为依据,大专院校、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多元化的农业技术合作推广体系。
(三)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3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73,在国际警戒线以上,说明我国的收入差距依然很大。借鉴韩国经验,我国应把更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放到收入分配的均等化上。
首先,稳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拓宽多元化的就业渠道,增加农民务工收入,通过教育、培训等途径提高农民的基本素质和职业技能。其次,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逐渐增加继承税、赠与税等税种,推进房产税改革,实现税负合理与公平;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第三,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更加注重农村留守农民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保障问题;同时,农民工的各项权益保障不容忽视,稳步将农民工的就业服务、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等纳入城市公共服务范围,进而降低农民工定居城市的成本,才能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以及社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