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长春发生2起安全生产事故9起道路运输事故

09.09.2017  13:33

  8日,记者从长春市安委会办公室获悉,自7月份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来,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起,道路运输事故9起,发现1个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市安委会办公室均实行了挂牌督办,现对下列事故和较大安全隐患进行公开曝光。 2017年8月13日8时30分,位于长春经开区兴隆山镇一汽专用车园区后院,施工单位吉林省建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煤场封闭煤棚钢结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吉林省东煤羊草能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管理人员王小宇(男,42岁)在煤棚顶检查彩钢板铺设工作时踩漏棚顶彩钢板从10米高处坠落,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9月2日9时49分,宽城区钢材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8栋6层外墙涂料施工时(甲方为长春市吉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宇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人木出克姑(男,20岁,四川越西县人,彝族)被高空意外掉落的一根约80cm长木工用的钩镰枪(木工作业时加固所用的一种工具。木工班组已经撤场约2个月)砸中,致其当场死亡。

  2017年7月2日20时55分左右,郭忠茂驾驶吉A9C570号重型罐式货车沿长吉南线由东向西行驶至三道市场处时,其车将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吴振友、张江红撞倒,致车辆损坏,行人吴振友、张江红受伤。张江红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于2017年7月12日3时左右死亡。 2017年7月8日18时10分左右,刘强驾驶吉A9MX86号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沿东环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东环城路与东荣大路交汇南侧欧亚超市停车场处时,其车前部与由西向东行驶的由梁文明驾驶的吉CK6132号两轮摩托车右侧相撞,致两车损坏,梁文明受伤。梁文明因伤势较重抢救无效,于当日20时20分左右死亡。 2017年7月11日17时40分,张春晖驾驶吉AZ9817号小型轿车沿繁荣路由西向东进入右转弯车道行驶到电台街口处将前方推行自行车的李玉国撞倒致伤,经吉林省前卫医院抢救无效后于2017年7月12日21时许死亡。张春晖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17年7月11日21时,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吉AM1525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7年8月7日7时4分,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ADN859货车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8月9日14时30分,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AY768Z出租车发生一起道路运输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17年8月16日12时45分,长春市农安县,田广双驾驶吉A6A737号中型普通客车沿农安县靠山镇至青山乡水泥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靠山镇街里,与对向曲贵春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事故致两车辆损坏,曲贵春当场死亡。 2017年8月22日14时30分,长春市德惠市,李得新驾驶吉A71983(挂车号吉A70N6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菜口公路德惠市源粮食经贸有限公司门前处停车起步左转弯时,与行人鲁秀芹相撞,鲁秀芹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7年8月23日19时许,李健驾驶吉A5A116号大型普通客车沿黑大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榆树市秀水镇后沟村单家屯丁字路口处与相对方向行驶至路口处左转弯的孔令福驾驶的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致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驾驶员孔令福和乘员孔祥文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大检查中,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长春供电公司对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中发现220kV嘉春甲乙线90号—91号线路保护区内即吉林省中大建材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内堆放大量木材,构成生产安全事故较大隐患。该区域内堆放木材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2.1条款“架空电力线与可燃材料堆垛的最近水平距离为电杆(塔)高度的1.5倍”及《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3.0.3第5条款“易燃材料堆垛与架空电力线路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存在火险隐患。若火灾发生后,将会造成线路断线事故,甚至杆塔倾覆,威胁线路附近行人人身安全,直接造成羊草沟煤矿全部停电等严重后果。 这些事故的发生,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也暴露出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我市安委会办公室也将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记者 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