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上半年发生109起一般交通事故 19人死亡

14.07.2015  16:14

  今年上半年,绿园区共发生109起一般交通事故,导致129人受伤, 19人死亡,其中人车事故占总数的51.3%。而在17起致人死亡的事故中,70.5%是人车事故造成的。13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绿园大队对其中3起典型死亡事故进行了分析。虽然法律规定机动车有义务避让行人,但我们还是应该把安全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在过马路时注意避让机动车。

   典型案例A:

  3月6日22时40分,史某驾驶海南马自达轿车,沿皓月大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4路公交车和平大街站点时,车辆左前部将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孙某撞倒,孙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由于史某驾驶的轿车制动及灯光均不合格,在经过上述路段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时避让不够,导致事故发生。史某负全部责任。”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说,事故发生路段为人车混杂路段,无隔离带,两侧均为商铺,容易干扰分散驾驶人和行人的注意力。临街公交站台栏板和停车上下乘客的公交车容易给后面的车辆造成区域性的盲区。

  对此,交警部门建议在该路段增设路灯,加大照明度。如果能在道路边石上方修建树墙隔离带,将可以抑制行人随意横穿机动车道的发生。

   典型案例B:

  3月20日8时30许,胡某驾驶271路大型公交车沿春郊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普阳街左转弯时,将由西向东横过普阳街的江某撞倒致伤。江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3时死亡。

  据办案民警介绍,胡某驾驶制动不合格的271路公交车,在左转弯时对路面情况观望不够,将人行道上的行人江某撞倒致死,胡某负全部责任。

  “该事故发生地点附近环境较复杂,道路两侧多为商铺,早晚高峰时行人较多。此外,路口信号灯无左转弯信号,造成过路口驾驶人抢行。”工作人员说,高架桥下直径为1.7米的桥墩柱子足以造成驾驶人和行人的视线盲区。

  对此,交警建议在沿途重点部位桥墩柱子的周边设立或者粘贴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并在路口信号灯增设左转弯信号,在有转弯豁口的桥墩设置凸镜,使驾驶人和过往行人看见路口另一侧情况。

   典型案例C:

  4月1日19时许,张某驾驶微型普通客车沿新竹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青年路口处,将由北向南横过道路的行人王某撞倒致伤后逃逸,随后同方向随后跟进的王某某驾驶的出租车将倒地的王某碾轧,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张某因2014年两次饮酒驾车被吊销驾驶证,事故当天张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经新竹路北京华联门前时,未注意避让行人,将横过道路的行人王某撞倒致伤,为逃避处罚驾车逃逸,张某负主要责任。出租车驾驶员王某某驾驶机动车注意安全不够,负次要责任。”办案民警说。

  “如果在新竹路北京华联一侧沿街设置隔离栅栏分流人群将会降低事故的发生几率。”办案民警说。   记者 李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