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子将3个月儿子2万元送人 事后后悔报警

18.06.2016  07:46

21岁的未婚妈妈小郭因生活拮据,将出生3个月的儿子“送人”后收取收养人2万元“营养费”,事后又反悔,幸亏佛山市南海区警方行动迅速,才使孩子重新回到妈妈的怀抱。目前,警方以贩卖儿童罪立案侦查,由于小郭正在哺乳期,免于采取强制措施。

21岁女子送养婴儿收两万元

21岁的小郭曾在广州某沐足店工作,其间与一名男顾客发生关系后怀孕,由于不知道该名男顾客的基本信息,小郭无法与他取得联系。之后小郭离开广州搬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居住,今年3月9日,她在里水医院生下了儿子。

此后,小郭无法工作,又无其他收入来源,眼看着无力抚养孩子,便萌生了将儿子送人的想法。通过朋友的介绍,6月11日21时许,小郭在里水镇丰岗村牌坊下将儿子交给了前来收养的陌生人,收养人拿出2万元“营养费”交给小郭而后便驱车离开。

事后后悔报警请警察寻子

到了第二天,小郭思念儿子,十分后悔,于是来到里水派出所报警,请求民警帮忙找回孩子。

经过仔细询问,办案民警得知收养小郭儿子的是广西容县杨村镇横山村内一对夫妇,马上联系广西容县公安局。6月13日10时许,办案民警收到容县公安局发来的信息,锁定孩子的位置,这时离小郭报案求助仅仅13小时。

6月13日19时许,里水派出所民警陪同小郭到达广西容县公安局。而早在1小时前,收养人已将小郭的儿子带到公安局等候她的到来。小郭从民警手中接过儿子,流泪不止。

事后,办案民警与小郭进行了谈话,还帮助她在佛山市南海区找到一份卖家具的工作。小郭十分感谢民警,承诺会好好工作,照顾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