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再次调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

27.07.2016  13:04
  

  为了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关于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民发〔2016〕19号)文件精神,以及乾安县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实际,乾安县再次调整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助水平。农村保障标准由原来的年保障标准2300元提高到了3020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从2016年1月1日执行,提标资金将通过吉林银行和邮储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