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被保险 维修猫腻多
轿车大量进入家庭,汽车消费成为热点,汽车消费维权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而汽车是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消费品,在出现问题后,消费者维权面对重重困难,常遭遇维权瓶颈。
长春市消协公布2014年十大汽车维权案例,旨在给消费者提供维权知识的同时,也希望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
案例一 购买汽车被保险
2012年,金女士在某汽贸公司办理贷款购车,公司告知她需指定保险公司保险,她同意第一年在指定保险公司保险。第二年,金女士选择了其他保险公司保险。该公司以她违反合同约定为由,拒绝返还1000元保证金。
案例二 3000元惠民款不兑现
2014年11月,消费者购车,当时双方商议的价格是7.8万元。商家称,国家对小排量汽车有惠民政策,每辆车可优惠3000元,需要消费者先交纳3000元等到行车证下来后再返还,并开具共计8.1万元的发票。但当消费者拿着行车证去找商家,商家却只返给了消费者3000元,并非国家优惠款。
案例三 汽车维修猫腻多
吴先生所购车出现事故,到指定4S店维修,取车时发现店里未按保单标注维修项目维修,很多零部件没更换,经消协调查,是修理工私自将配件出卖。4S店答应给吴先生一定补偿以及重新免费修车,但消费者不同意。
案例四 商家见利失诚信
2014年11月,盖女士在长春某汽车销售公司交1万元定金购车,该公司承诺两个月内到车,可一个月后,该公司表示,因有其他消费者加价购车,故她的车现不能给付,可返还定金。盖女士要求按照约定付汽车。
案例五 保证金变成代收款
2014年12月,李先生在汽贸公司签署购车合同,并交了首付款和1600元的保证金,后李先生要求返还保证金时,公司方表示,保证金是代收款而拒还。
案例六 随车工具不适用
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2013年3月在汽车4S店购买了某品牌汽车后,车在行驶时出现爆胎,更换轮胎时发现,提供给的随车工具不适用,如正常情况换轮胎,补胎费30元,因叫救援车多花200元,于是要求4S店赔偿损失,但遭拒绝。
案例七 购买改装车要小心
2012年12月20日,刘女士在4S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店方称该车装置了电座椅加热,加收8000元。2014年1月10日,刘女士驾车正常在市内行驶时,车发生自燃事件。4S店怀疑是电座椅加热的线路引起的自燃,但厂家不给出具报告,并表示因过了10天保质期,只负责免费修车。
案例八 卖完车后 4S店撤了
2014年6月16日,长春汽开区消协接到四川省南充市梁先生电话投诉,称其在2014年1月14日在南充市购买一辆轿车,4月发现轿车空调系统出现问题,联系客服发现,南充市已没4S店。最近的4S店在成都市(距248公里)和达州市(距236公里),维修和保养成本高。
案例九 交完全款 车却没影
2014年四季度至2015年1月初,长春汽开区消协接到多起关于吉林省信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吉林省信邦汽车工业产品贸易有限公司的消费投诉,具体侵害消费者权益体现为:
1. 消费者不能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取得车辆合格证,使消费者无法办理落籍、保险等相关手续;
2. 该公司在收取消费者购车定金或全款的情况下,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商品车辆,还不及时退还定金或全款,并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和拖延。
经调查,涉及侵害50余名消费者合法权益,目前该公司现已处于停滞状态,部分账号已由法院冻结。
案例十 购二手车要擦亮眼
2014年3月18日,沈阳市民冯先生投诉称,在长春市某二手车行购买一辆保时捷轿车,通过维修保养发现有水淹迹象,要求全款退车,但遭拒绝。经消协调查,该车系外地拍卖流入长春的水淹车辆。经协调,商家返还消费者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