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途中买家要退货退款到手后还收手机

18.03.2015  12:32

中国吉林网白山讯(江政 记者 杨玉川/报道) 网上买手机,运输途中买家要退货,可是退款完成了,这手机却不知道哪去了。近日,白山市消费者协会处理的这起电商利益受损案例成为了“2014年吉林省消费维权五大典型案例”之一。

2014年7月,卖家杨先生通过淘宝网卖给白山市李某一部二手手机,价格2100元。7月17日,卖家从安徽通过圆通快递公司将手机发往白山市途中,李某要求退货、退款。杨先生要求李某支付18元运费后,同意退款。随后将2100元退给了李某,并电话通知安徽淮北圆通公司,将货物从吉林退回改发广东佛山。

然而,7月24日,白山圆通公司告诉杨先生,手机已被李某取走。物财两空的杨先生因此致函白山市消协,要求白山圆通公司赔偿损失2100元。白山市消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白山圆通公司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同时,建议白山圆通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要求李某补还其所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