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胡家福在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讲话的通知
19.12.2017 20:38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吉建安〔2017〕10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公用局、规划局、园林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容环卫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园林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水务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现将《关于印发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长胡家福在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吉防安委办明电〔2017〕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系统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安〔2017〕90号),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要高度重视今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相关人员研究本领域冬春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落实方案和具体措施,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自查范围及检查标准。
二、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开展排查。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认真开展排查,疏理发现的问题及隐患,及时督导整改落实,并建立隐患排查台帐。对冬季继续施工的工程开展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搭建临时用房和使用不合格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的检查;对燃气企业开展消防基础设施、应急预案演练等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和维护养护。请将检查情况每月20日前汇总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月报中,一并报省厅安全处。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各地排查的基础上适时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姜 英 0431-8275252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15日
本文来源: 建设厅
19.12.2017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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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发改投资联〔2017〕1007号
建设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见证取样检测机构技术负责人技能提升培训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吉建质〔2017〕25号
各市(州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