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为加快实现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1月4日,省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科学回答了在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从党和国家全局出发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了重大部署,对于全党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全省法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对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服务和保障我省“三农”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实现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立足审判职能,为做好我省“三农”工作、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围绕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黑土地的司法保护,妥善审理农村土地征用纠纷案件,严厉打击侵占耕地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要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实施涉贫案件专项管理,坚决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要围绕加快发展乡村产业,加大对“吉字号”品牌和吉林农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妥善审理涉及农业科技创新领域纠纷案件,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产权保护,依法维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新产业新业态健康发展。
要围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司法助力。要围绕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出现的新法律问题研究,及时出台相关司法政策。要围绕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依法惩治破坏农村社会秩序等各类涉农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作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乡村,为农业农村发展营造安全有序法治环境。要加大对涉农案件的统筹、规划和对下指导,加快建立全省法院涉农案件台账,不断提高审判工作水平,更好服务“三农”工作。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的社会职能,夯实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石。要深入开展普法活动,结合《民法典》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大普法进乡村工作力度,推进移风易俗,助力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和淳朴民风。要认真分析乡村发展形势和动态,找准司法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将司法审判真正融入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工作大局当中,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深入推进。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