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查处乞讨卖艺835起 地铁执法已从劝过渡到罚

03.05.2016  14:08

  盖着油腻腻的大衣,坐在一块缺了角儿的板子上,颤颤巍巍地伸着手乞讨。突然,远远地瞄到穿着制服的执法队员走过来,乞讨者一下子蹿起来,拔腿就跑。

  这不是拍电影,而是轨道交通执法大队上岗一年来,队员们碰到的真实场景。5月1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轨道交通执法大队一年累计查处乞讨卖艺835起。轨道大队副大队长李海涛介绍:“地铁执法已经从最初的以劝为主,过渡到依法处罚阶段。一些地方民政部门也与执法部门建立了长效联动机制,帮助规劝乞讨人员回家。

  逢假期年轻妈妈组团乞讨

  一位抱着孩子的“马尾辫儿”在地铁10号线的车厢里乞讨时,被执法队员抓了个正着。一进办公室,马尾辫儿轻车熟路地拿出孩子的出生证等,拍在办公桌上。

  趁着执法队员仔细核对,她从衣兜里翻出湿纸巾,蹲下身子耐心地给孩子擦手,紧接着从随身带着的挎包里拿出一个软包装饮料,插好吸管,递给孩子。一位执法队员无奈地说:“这位看上去很稚嫩的‘妈妈’其实是孩子的亲生母亲,‘90后’。人家说了家里不差钱儿,但是地铁里乞讨赚钱容易,而且自己还怀着一个,就算被抓了也没什么。

  李海涛介绍,每逢寒暑假,地铁客流都比较大,这时就会出现一批年轻女性乞讨者,大多都是“90后”,领着或者怀着孩子,组团来地铁乞讨,还美其名曰“给孩子赚学费”。“最夸张的一次,我们抓到一位领着孩子乞讨的年轻妈妈,她还随身带着自己的大学本科学位证。

  乞讨者每小时转移收入

  与季节性上岗的“妈妈丐帮”比,地铁里还有一批常年扎根的职业乞讨者。“很多人都是伪装者。”一位一线执法队员介绍,“我在亦庄线遇到过一位装瘸的乞讨者,刚瞅见我,扔了拐扭头就跑。还有更多的乞讨者进了地铁后,才会换上脏兮兮的‘工作服’,每天进出站的时候穿着打扮都跟普通乘客没有差异。

  这些乞讨者为了逃避处罚,“收入”几乎从来不带在身上。“刚开始执法的时候,他们还是随身带着要来的钱,后来变成有专人半天一收,现在已经发展到一小时一转移了。

  执法队员介绍,这些乞讨卖艺者也会按日子去不同站“上班”。比如逢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地铁雍和宫站就会有乞讨者徘徊。有一些还会伪装术。比如一位视力有残疾的乞讨者曾多次被罚,每一次他都是装成腿脚不好乞讨。“就是摸准了乘客的心理,哪种残疾更容易博得同情就装哪种。

  民政部门帮助劝返乞讨者

  经过统计,在北京地铁里的乞讨者也有地域特点,以外地两个县的人为主。为此,当地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已经和北京交通执法大队建立联系,帮助规劝乞讨者回乡。

  经过踩点儿,很多乞讨者租住在苹果园地铁站附近。“一次一位50多岁的乞讨者谎报自己的户籍,当地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听口音就识破了。”执法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时候也会跟乞讨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帮着把他们劝回去。

  “我们也在不断摸索总结乞讨者的规律,然后按需布点值守,比如早高峰的时候地铁5号线就不用严盯,因为人流太密集,根本掏不出手乞讨。”李海涛说,“每个月我们也会跟地铁公司等进行座谈,总结乘客热线举报投诉的热点区域,然后梳理乞讨多发点,派人去蹲守。一年以来,对于乞讨卖艺者的执法行为乘客也有了更多的理解,不再抵触我们执法,有热心人甚至会帮我们劝说其他乘客不要‘滥用’同情心。

  执法依据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十五项: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十一项至第十五项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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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