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台区院:检察改革让精干力量回归一线
九台区院是吉林省检察机关检察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推行内部机构的大部制改革,根本目的是让精干力量回归办案一线。
整合机构打破“官本位”
九台区院这次机构改革调整的力度、规模堪称空前——原有16个内设机构整合为8部。各部均不再下设科室,而是直接设立办案组织,办案组也不再是一级行政机构。
与此同时,非业务部门也进行了调整和整合,分别成立了检务保障部、检务管理部、监察部、政治部。大部制后,机构不升格,领导不超职数配备,业务部门由副检察长兼任部长,领导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实行扁平化管理。
过去,由于检察机关内部职能碎片化、职能配置不科学,而且,由于分工比较精细,客观上就得多设机构,设了机构就要有‘官’。九台区院实有人数不到80人,可内设机构就有16个,每个科室都有科长、副科长,容易导致‘提了一个科长、损失一名办案人’,进而造成案多人少的矛盾。
此次改革通过整合内设机构,打破“官本位”,让更多力量回归办案一线。
员额制让办案力量专业化
如果说机构改革为司法办案提供良好的外在环境,那么,员额制就是着力提升司法办案的内在本领了。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成功与否,一个关键衡量指标就是司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是否提升了,案件办理是否让群众满意了。
为此,今年5月初,九台区院迈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一步——推行员额制。认真研究每个岗位特点,把“成熟的司法能力”作为选任员额内检察官的基本要求。“一把尺子量长短”,九台区院与省检察院机关同步选任员额内检察官,确定了笔试、面试、领导推荐、群众推荐、遴选委员会审核等8道“关卡”,49名检察官,有36人报名参加员额内检察官选任考试。按照1:1.1的选任比例,最终确定30名员额内检察官和3名候补检察官。至此,区检察院检察官、检察事务官(辅助人员)和检察行政官(司法行政人员)三者比例为34.5:53.5:12,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范围。
员额制改革不设过渡期,一步到位,高标准、严要求、快推进,把精干力量集中在办案一线,让检察官队伍更加专业化、职业化。
6月初,九台区院又为每名主任检察官确定了岗位,制定了岗位责任清单,明确主任检察官具有办案组织权、监督权和职权范围内案件的决定权。同时,区检察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办案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督制约。使检察官办案要更加慎重、更加细致、更加规范,真正把证据裁判、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中。
九台区院的改革探索得到了吉林省检察院的肯定,其改革经验已经在全省16个试点检察院推广,并先后在检察日报、人民日报上报道。(九台区院 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