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有奖
26.12.2014 14:32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倡导市民积极参与“禁燃”工作,全面保障“禁燃”工作取得成效,确保公共安全和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市政府制定了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举报奖励机制及举报奖励办法。
据介绍,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举报,或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举报内容属实、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的,奖励举报人100~500元。举报人可到案件查处公安机关填写申领奖金审批表,审批后凭审批表和身份证,到属地公安机关治安大队领取奖金。目前,奖励资金已获得财政部门审批。
相关举报电话如下——
市长公开电话:12345;市公安局:110、88907320 ;朝阳区公安分局:88521971;南关区公安分局:85205809;宽城区公安分局:81039570;绿园区公安分局:87613127;二道区公安分局:84957487;经开区公安分局:81286826; 净月区公安分局:81710237;高新区公安分局:85171666;汽开区公安分局:85903246。。(记者于剑南)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26.12.2014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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