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全省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吉建安〔2015〕5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文件精神,使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在“十二五”时期末达到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切实提高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全面推动我省建筑行业安全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新修订《吉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和《吉林省房屋和市政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业务知识及实际案例。
二、参加人员
各市(州)、县(市)、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监管人员。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3日。培训时间:2015年3月24日至25 日;
培训地点:长春百信通讯技术培训学校(长春市高新区修正路与震宇街交汇处南行100米)。火车站乘222路到修正路下车。
四、其它事项
请各市(州)将所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培训的监管人员名单(见附表)于3月20日前统一报到住建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请各地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培训,不准请假。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孙绍华 电 话:0431-82752527
邮 箱:jst8212@163.com
附 件:建筑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