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喜忠副局长主持召开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6月12日,丁喜忠副局长主持召开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听取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丁喜忠副局长强调,目前我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进入2月份以来,我省发生了多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各单位一定要高度警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近期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单位要按照《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要求,细化各自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咨询日”的有利契机,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实施意见(吉发〔2016〕11号)是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文件是落实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学习,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继续深化“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为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3月下旬开始,省安委会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现在已接近尾声,各单位要对照吉安委明电〔2016〕3号的要求,对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认真总结,确保专项行动要求的每个阶段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是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夏季雨水多、路面湿滑、建筑施工全面开工、旅游进入旺季等特点,认真分析研究本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风险,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消防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旅游安全和汛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