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松原市于6月份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发挥生态优势,守护白山松水,推动绿色转型,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吉林”为主题的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全市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工作,使松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此次行动是松原市以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和《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建设“绿色产业城市”和“生态宜居城市”的系列行动,强化基层基础,实现全民共治,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各项工作安排着力于贯彻新《环境保护法》和《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启动清洁空气行动、启动清洁水体行动、实施“宁静工程”、启动“三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等五个方面。
松原市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行动中提出,保护好生态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统筹主导作用,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对本地区生态环境重点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力争在短期内取得积极进展。同时还要求强化县(区)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氛围,加强行业指导,实行司法联动,做好宣传引导,提高公众环境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