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发为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参照系清单的通知

25.09.2018  19:49

  吉建办〔2018〕42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房地局、规划局、公用局、园林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积金管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长春新区管委会建委、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房产服务中心,公主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县(市)、区(市辖城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房产局、公用局、园林局、城管行政执法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省市县乡村五级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标准化工作要求,为达到全省同一办事事项办理无差异,最终实现“一网通办”的目标,各单位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市(州)级、县(区)级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参照系清单。为做好下一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标准化工作,有效总结工作成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定保留办事事项清单。省厅拟定的参照系清单原则是合并类似事项,以情形区分办事类别;取消咨询、查询类事项;取消公对公办事事项;取消企业对企业和个人办事事项;取消住建行业以外办事事项(测绘、人防类事项);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职权类办事事项。各单位根据省厅下发的市、县级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参照系清单,确定本单位保留办事事项清单,如果在参照系清单之外的保留办事事项,请与我厅沟通确认。

  二、填报41要素信息表。各单位要填报部门信息及保留办事事项清单表,并根据确定保留办事事项清单逐项填报41要素信息表,即每一事项填报一套41要素信息表,可参照长春市41要素信息表。

  三、填报标准化成效统计表。为更好地总结标准化工作成效,各单位按照省政府要求填报对应本部门级别的标准化成效统计表。

  四、出具公开承诺书。每一个县市区部门都要出具公开承诺书,即经过全面梳理和确认,本部门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清单之外,再没有企业和群众到本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办事事项,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五、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完成任务。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人员要及时关注微信和QQ群的通知。由于地级市所属部分区级住建部门没有加入微信和QQ群,请各地级市住建部门将此通知转发相对应的区级部门,并督促及时上报。各单位如果能够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上述工作,就不再组织召开全省标准化工作培训会,这样既符合国家精减会议的精神,又减轻大家开会负担。但是对填报工作确实有困难,需要面对面进行沟通指导培训的单位,请及时提出,我们将集中一天时间进行指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将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请各单位务必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创造性地完成好这项工作。

  请各单位务于9月30日前完成上述工作,电子版发至邮箱,相关附件可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 http://jst.jl.gov.cn/ →政务公开下载。附件3、附件6、附件8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邮寄至省厅。

  联系人:张鹏达 0431-82752371 15843075111

  左 腾 0431-82752371 1550007022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标准化群QQ:807796224

  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21室

  附件:1.市(州)级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参照系清单

  2.县(区)级企业和群众办事事项参照系清单

  3.部门信息及保留办事事项清单表

  4.41要素信息表

  5.要素梳理表总表-填表说明

  6.标准化成效统计表

  7.标准化表格指标解释及填报方式

  8.公开承诺书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