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院加强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用爱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

11.08.2015  15:06
 

开展“关爱未成年人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

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

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

青年干警被临江市立新小学聘请为“校外法制辅导员

为贫困儿童送去一份关爱

与临江市光华中学教师携手 加强在校学生法制教育

与临江市司法局、教育局、关工委等部门 共同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召开座谈会 与家长共话青少年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健康成长关乎着家庭、国家和社会的命运。如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理应担负起来的社会责任。 

  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将关心未成年人工作与检察工作有机结合,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探索新途径,寻找新方法,不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用爱打造出一套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方法,从效率到质量、从局部到整体、从案中到案后,从铁面到人性,全方位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促进社会和谐,为青少年撑起一片湛蓝的天空。 

  成立未检科,让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更给力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日趋严峻,其危害之烈、消极影响之广,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2013年,新刑事诉讼法出台后,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了特别程序,临江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对接,成立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诉讼监督,以及对未成年人的犯罪预防等工作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专门针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统一的工作机构,实现了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机构专门化、职能专业化。 

  成立后的未检科深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认真落实专业化办理、社会调查、家长约谈、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促进涉罪未成年人悔过自新、回归社会,对减少涉罪未成年人再犯罪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过去的两年中,该院未检科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挽救涉罪未成年人13人。 

  2015年3月,在该院受理的一起抢劫案件中,3名未成年人和1名成年人成为涉案犯罪嫌疑人,其中还有1名在校学生。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未检科的检察官们在经过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后,依据新刑事诉讼法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决定对四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不同的强制措施。在随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他们通过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家长约谈等措施,用谈心交流、亲情感化的方法,让几名涉罪未成年人在自责中幡然悔悟。最后,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该院对此案作出了分案起诉的决定,在与法院积极沟通后,对3名未成年人与1名成年人进行分开审判。审判结束后,该院还根据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特殊保护制度,对此案进行了犯罪记录封存,做到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涉罪的未成年人。虽然3名涉罪未成年人由于案件性质恶劣,都被判处了刑罚;但其家属仍然对检察官人性化办案的作法,表达了深深地感激之情。 

  健全案件办理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临江市某中学学生周某,与其同学徐某因为扔垃圾袋的问题发生了矛盾。在争执中,周某用拳头对徐某头部右侧殴打三拳,造成了徐某头部重伤。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后,办案的检察官认为这是一起普通的伤害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如果“就案办案”,一律起诉,是最简单的处理办法。但是,办案的检察官没有这样做,因为他们看到了在这起重伤害案件的背后,牵涉的是2个孩子的命运,2个家庭的幸福。考虑到本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其认罪态度较好,有悔过表现,系又是在校生的特殊情况,办案检察官在征求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并深入到学校、社区进行调查走访后,了解到周某在学校成绩优秀,且是班级干部,家庭条件十分艰苦,其父母借钱积极为被害人进行救治并赔偿的事实情况。办案检察官通过对案件的综合考虑和全面把握,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对周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此案,是该院做出的首例对重伤害作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保护未成年人成长,延伸帮教触角的典型案件。案件地成功办理,是该院进一步落实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和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犯罪“两扩大、两减少”的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该案件办理后,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该院相继出台了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家长约谈、帮教救助等10余项未成年人工作机制。同时,还完善了检调对接制度,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捕、不诉或建议法院从宽处罚;完善了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未成年被害人同等保护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未成人的司法保护制度。 

  推进法制教育活动,打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线 

  临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校园为预防重点,积极开展检校共建活动。 

  启动了“朝阳工程”,推进青少年“心灵健康”建设,着力创建“零案校园”,与临江市光华中学举行了“平安校园”挂牌仪式,这为该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以开展教育系统预防专项工作为契机,通过“法制报告会”、“大手拉小手”、“模拟法庭”等活动,以廉洁动画、微电影等直观生动的表现方式,进一步提升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触动性,在潜移默化中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知法守法、积极向上的思想道德情操。 

  为了形成社会各界共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局面,该院还携手临江市教育局、司法局、关工委,开展了主题为“关爱未成年人 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在活动中,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被临江市教育局聘请为全市中小学法制校长;预防局干警为第二中学师生送去了一堂精彩的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该校师生的一致好评;参会四部门还向学校赠送了电脑和法律书籍,并会签了《关爱未成年人成长蓝皮书》,建立起了行之有效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通过整合各方面力量,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还针对未成人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提出纠正措施,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还利用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规范文化娱乐场所,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留守、闲散、流动、刑释解教、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同时,强化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刑事附带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在侦查环节的各种限制、剥夺、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审判活动中违反不公开审理原则、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不通知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到场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行为,坚决行使检察权予以纠正;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处理监护侵害行为的工作加强法律监督,确保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让每一个孩子在阳光下健康成长,充分享受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是临江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所做出的郑重承诺,临江检察人将始终秉承“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愿携手社会各界力量,锐意创新,务实奋进,谱写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更加美好的明天,让青少年成长的天空更蓝,阳光更灿烂!  (李文刚  范晶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