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辅警人员
一、招聘岗位
共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其中男性36名、女性4名。招聘的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户籍地为吉林省临江市;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两眼裸视力均在 4.5 以上,男性身高 1.70 米以上,女性身高 1.60 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8、退伍军人、公安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中共党员、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和有计算机网络、朝鲜语、排爆等公安紧缺技能人才优先招聘,并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9、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条件审查、面谈考察,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1、报名公告时间: 1月15日至1月20日在临江电视台、“平安临江”、“临江人社”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 1月21日上午9点至1月22日下午4点;
3、报名地点:临江市公安局十楼会议室;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军人证原件(证件均要复印件1份)和近期小2寸免冠照片3张。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五、考试与考核政审
本次招录因工作性质及招录专业的特殊性,分体能测试、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占总成绩的40%,如有总成绩相同情形以体能成绩优先,取男性总成绩前36名、女性总成绩前4名的考生进行复审、体检,复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名次依次补录。
(一)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男生:5000米跑、4×10米跑、拳卧撑、立定跳远;女生:3000米跑、4×1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计分方法见测试细则;
2、测试时间、地点:1月24日上午8点—1月24日下午4点,地点待定。
(二)笔试
1、笔试考试采取闭卷制,题型内容主要是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等应具备的常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测试时间、地点:1月25日上午9点、地点待定;
3、考核测试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三)体检
对男性总成绩前36名、女性总成绩前4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临江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1、公示期结束后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工资待遇:辅警人员每月薪酬为2200元,在被聘用期间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3、因工作特殊性,聘用合同每年一签,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表现,择优续签合同。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从报名开始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2、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可谎报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由纪检人社部门全程监督;
5、联系咨询电话: 5253014、5253017。
来源:平安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