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底全省启动临时救助制度 重病车祸火灾致生活困难可申请

03.02.2015  10:12

  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今后这些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将可获得及时的过渡性救助。2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各地将在4月底前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被救助的对象可获得救助款(物)及心理疏导等服务。

   关注一:救助范围

  临时救助范围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凡是发生以下情况的都可申请救助。

   第一类:家庭对象

  急难型困难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或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支出型困难家庭:因医疗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困境低保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保家庭;

   第二类:个人对象

  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符合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市、县级政府相关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按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关注二:申请程序

  如果您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可以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也可委托他人代申请。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村(居)民委员会也要主动去寻找发现困难家庭或个人,帮助他们提出救助申请。公安、城管等部门发现身处困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要帮助其脱离困境。

   关注三:提交材料

  申请临时救助要提交这些证明材料:

  《临时救助申请书》、《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授权核查书》和遭遇困难情况证明;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或居住证等身份情况证明;

  收入、财产情况证明;

  赡(扶、抚)养义务关联人收入、财产情况证明;

  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关注四:救助标准

  临时救助标准由市和县(市)政府确定、公开发布并适时调整。具体公式为:临时救助标准(每人)=当地当期城市低保标准×相应月数。“相应月数”一般按1个月至3个月掌握,最多不超过6个月。

  对特殊事件、特殊对象的救助,一事一议,相关部门共同会商确定综合救助方式和救助标准。(记者 陈琼 实习生 杨晨)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