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17万丰胸3年无效果 状告美容院获赔4万

29.07.2016  18:07

  宁波一女子为了丰胸,三年间花了17万元,后因感觉没效果想把剩下的余款给要回来,但被美容院一口拒绝,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美容院告上法庭。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因丰胸引起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29岁的宁波姑娘小娟(化名)肤白貌美、身材纤细,是周围朋友公认的小美女。可是小娟却一直对自己的身材感到不自信,每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总觉得美中不足:“要是胸部能够再丰满一些穿衣服一定更好看,气质也会不一样!

  2012年2月,小娟来到一家美容院咨询丰胸项目。美容院老板热情地向她介绍:“我们都是针对顾客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私人定制服务,而且我们的美容师都是有着多年经验的,很多来我们店里做丰胸的顾客都已经达到了理想的丰胸效果了!”小娟听完很受鼓舞,再加上这家店在宁波地区开有多家分店,颇具规模,便很爽快地先交了4万元,开始享受美容院的丰胸按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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