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经责中心一室:虚假申报财政补助资金行为须警惕

20.12.2016  18:32
  2016年9月,笔者有幸借调到省公务员局参加全省绩效考核中的重大项目查访核验工作,对省卫生系统承担的老年人健康康复中心进行了实地考核。 

  在某县中医院,考核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察,并听取了项目单位的情况汇报,但检查组听到、看到的均是该医院推拿、针灸等中医技术推广的经验及中医在该县医疗卫生行业中的地位,院方还以汇报材料、ppt等方式展示了康复中心所取得的巨大成绩。但当检查组问到老年人所占病人的比重时,医院负责人则左顾右盼而言他,始终回避老年人三个字。这样真相就大白了:该医院建设的是中医康复中心,而不是老年人中医康复中心。 

  三字之差,与国家和省政府设置该专项资金的初衷完全不同。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为了解决老年人就医和康复的需求,各级财政投入专项资金专门用于支持老年人的健康产业,但该县却以该老年人健康康复中心的名义申请资金,用于支持地方中医产业的发展,这就造成了财政专项资金的挪用。在审计过程中,笔者多次遇到这样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比如:使用农业灌溉资金维修水库、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征地拆迁等等。 

  有鉴于此,各级财政部门在设置各类专项资金时,一定根据专项资金使用的目的准确界定资金的使用范围,不让资金使用单位存在使用障眼法虚假套取资金的可能,各级审计部门也要强化资金监督,切实保证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省厅经责中心一室  赵艳华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