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小学老师也可评教授 农村任教经历优先

21.09.2015  12:09

2009年以来,我省作为全国试点省份,推进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扩面改革。近日, 长春 晚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共推行改革学校6752家,参改教师324891人。

中小学老师也能当教授

“我2013年9月评上了高级职称,中学教师也可以评教授,这在以前从没想过。”邢立平是长春市第48中学的副校长。在评上高级职称后,待遇明显提高了,“我觉得在教师这个职业上有了更大的发展空间,迎来了职业发展的第二个春天。”自我省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以来,邢立平只是中小学教师队伍中获评教授的其中一人。这些改革举措让人们彻底改变了中小学老师只是“孩子王”的印象,优秀老师可以和大学教师一样,成为教授级别的专家。

“差推等评”确保优中选优

我省重新调整了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适度提升了高级、中级岗位比例,消除了县乡差距。按照不同管理方式,将年度评聘岗位数额控制在空岗数额的50%以内,确保改革的持续性。

改革建立运行“差推等评”机制,采取学校差额推荐、各级评委会等额评议的方式,真正把学校竞聘的核心放到推优上,确保优中选优。

一线教师推荐比例达七成以上

“正高级教师评聘是国家推行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对推荐指标进行了科学划分,确定小学、初中、高中推荐比例分别为1:4:5,保证一线教师推荐比例达到70%以上。探索运行答辩考核、专家共议和现场公布结果“三结合”评审机制。

有农村任教经历者优先推评

我省探索施行了特设岗位教师评聘机制,择优选聘6名正高级和146名高级特设岗位教师到县乡基层一线的薄弱学校任职,推动了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强化特殊贡献教师的示范作用,对有省派援疆、援藏经历的教师,实行职称专门认定和超岗聘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或连续工作满30年的乡镇未聘高级教师,可实行超岗聘任;对“双师型”教师、乡镇和特教学校老教师以及具有农村任教经历或有班主任任教经历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评。

中小学教师评聘每年9月1日开展

据综合统计,我省共有113名教师申报参评,最终评审确定正高级教师53名,特设岗位正高级教师6名。在最终人选中,校长(园长)22名,一线教师37名,高中教师33名,初中教师17名,小学(幼儿园)教师9名。

结合中小学发展实际,我省将中小学教师评聘时间调整为每年9月1日开展。

长春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