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刘晓明律师载誉归来
28.07.2016 18:11
本文来源: 长春市司法局
近日,市司法局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刘晓明律师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达孜县载誉而归,我市律师连续4年的援藏工作圆满结束。2012年,我市吉林信责律师事务所刘晓明律师响应司法部号召,自愿成为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到西藏昌都地区察雅县进行法律服务,之后又连续三年报名到拉萨市达孜县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四年来,刘晓明律师为西藏自治区两个没有律师的县城建立起了法律援助接待制度、归档制度以及与人民法院诉讼调解对接制度,并培养了法律援助后备力量。此外,刘晓明还积极参加普法宣传和法制讲座,四年累计进行普法宣传1000余次,受益人数达3万余人;参加法制讲座10次,受益人数3000余人;免费代理案件60余起,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刘晓明的优秀援藏事迹被《法制日报》、《西藏日报》、《西藏法制报》和《拉萨晚报》等媒体广泛报道,还受到过中央电视台、察雅县电视台的专门采访。因工作成绩突出,她先后被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评为“优秀法律援助志愿者”,被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人民群众满意律师”、“法律援助突出贡献律师”,被达孜县政府授予“守护边疆促进民族团结模范志愿律师”等光荣称号,2015年被吉林省司法厅记“个人一等功”一次,受到了拉萨市达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评价。刘晓明律师以实际行动诠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藏区农牧民群众排忧解难,带去法治阳光,为西藏的法律援助事业做出了无私贡献。 (局律管处)
本文来源: 长春市司法局
28.07.201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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