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宝贝回家——中国构建长效机制打击拐卖儿童
新华网北京11月21日电(记者王菲菲 胡靖国 张芽芽)6年来,开着货车寻找被拐卖的女儿,走遍了大半个中国,花掉了60多万元积蓄后,山西人冯建林意识到,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渐渐明白,寻找女儿是一场持久战,要先让自己的生活回归正常,才有能力继续找下去。
冯建林今年40岁,原本经营汽修生意,家庭还算富裕,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直到2008年3月,9岁的小女儿冯云吃过午饭去上学,再也没有回家。警方分析认为冯云是被人贩子拐走了。从此,冯建林踏上煎熬的寻女路。
冯建林一家的遭遇并非个案。此前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称,在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犯罪中,拐卖儿童犯罪是较为突出的类型之一。
受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影响,以及拐卖儿童的暴利驱使,致使此类犯罪在中国一些地方仍呈现多发态势。中国公安部数据显示,在2009年4月至2011年年底,一项打击拐卖犯罪专项行动共摧毁1.1万多个拐卖儿童犯罪团伙,解救5.4万余名被拐儿童。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赵辉表示,拐卖儿童现象存在甚至高发的主要由于买方市场需求的存在。而之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买方的处罚基本没有、或者很轻,则是买方市场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
中国正在通过立法改变这种状况。根据中国现行刑法,收买妇女、儿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上月底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做出修改,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一律属于犯罪。
修正案草案将现行刑法中针对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修改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界人士强调,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此次刑法修正案对除罪条款的修改很有必要。
越来越多的民间公益力量也在投入这一领域,出现了“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行动、“宝贝回家”寻子网站、“博爱童话园”等民间打拐力量。
几年前,一场始于微博的网络打拐行动,唤起了全社会对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关注。互联网信息流通的高效、快速,以及网民的参与,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拐卖儿童的社会参与度和寻找效率。
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中国政府更是持续发力,先后发布两个国家级“反拐”行动计划,实现“打拐”工作由公安机关单打独斗向全社会参与的预防、打击、救助综合治理模式转变,进一步建立“打拐”长效机制。
中国还组建了DNA数据库以解决儿童被拐多年识别确认难的问题。2013年,中国共侦破拐卖儿童案件2765起;利用全国公安机关打拐DNA信息系统为631名儿童找到亲生父母。
赵辉指出,打击拐卖儿童犯罪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公安、民政、卫生等多个部门,需要系统应对。由于现行收养法一些规定滞后,对非法收养行为监督缺失、打击不力,也是私自收养、拐卖儿童等现象的肇因之一。
全国人大常委会此前发布的消息显示,民政部正在起草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条例(草案)的送审稿。
此外,也有专家和民间“打拐”人士认为,对于儿童的安全教育也应受到重视。“防拐意义大于反拐,不要让悲剧一再重演。”冯建林说。
今年3月,冯建林开通了“建林寻子网”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寻子信息和打拐、防拐信息,已有数万粉丝。在冯建林和其他被拐儿童家长的努力下,已经找到了14个孩子。每次看到别人的孩子回家,他的心情都特别复杂。
“当然会高兴,又有一个家庭不用再像我这样了。但又在想,我的孩子究竟在哪里?”冯建林曾无数次地想象过女儿回来时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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